國家賠償精神損失費 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賠償補償標準(精神損害賠償的國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偉大成果 。
今天浦發君分享的典型案例
精神損害賠償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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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是一名39歲的孕婦 。

有一天,我騎電動車時,被王駕駛的大客車撞傷 。經交警大隊認定,王負全責,而沒有 。事故發生時,懷孕13周的陳某,為了保護胎兒免受痛苦,在沒有打麻藥的情況下,對腿部傷口進行了清創縫合,但不幸還是流產了,需要進行清宮手術,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創傷 。

故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王及事故大巴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的各項損失 。

法院裁定,雖然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陳某的身體殘疾,但直接導致了妊娠終止 。對于一個年近40歲,準備成為母親的女性來說,傷害不僅造成了身體上的痛苦,也給日后生育、家庭等各方面帶來了壓力,其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應予支持 。
普法時間
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侵權行為造成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無形痛苦給予的補償 。根據法律規定,精神損害只有達到“嚴重”程度才能索賠 。至于如何認定“嚴重”,在實踐中,一般以嚴重精神損害達到傷殘標準為重要依據,但不是絕對的 。
本案中,雖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構成傷殘,但陳某因事故所遭受的痛苦明顯超過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其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以撫慰其所遭受的嚴重精神損害 。
本案裁判將法律與理性、倫理相結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特殊的受害人給予了充分的人文關懷,符合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精神,具有良好的社會效果 。
法律鏈接
《民法典》第1183條第1款: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害方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國家賠償精神損失費 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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