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征求意見


合肥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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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報訊 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資金壓力,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
根據《通知》,繳存人購買合肥市(含四縣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其中,提取額度不超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
采訪人員從《通知》中了解到 ,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具體辦理流程為:開發企業將簽約樓幢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報至中心備案;繳存人線上或線下查詢打印個人公積金賬戶信息證明 , 作為財力輔助證明,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該套房屋除提取住房公積金部分之外的首付款繳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
隨后,繳存人可攜帶相關材料至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閱讀并填寫《授權委托書》 , 管理中心將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對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即時辦理完結,由管理中心根據繳存人委托將提取的公積金直接轉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
《通知》要求,繳存人不能委托他人代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開發企業須在住房公積金劃轉后及時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繳存人以自有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 , 按《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辦理 。
【合肥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征求意見】此外,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開發企業的住房公積金 , 僅作為繳存人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 開發企業無權支付給繳存人 。若購房職工與開發企業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企業應在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將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全額退還至繳存房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對利用虛假業務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經查實,將依據《合肥市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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