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被告人公積金也可成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內容


近日,常州中院審理的杜某某故意殺人案附帶民事部分調解成功,賠償金額已順利執行到位 。這是江蘇首例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 , 將被告人的公積金作為調解內容,執行賠付給被害人家屬 。

全省首例!被告人公積金也可成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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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常州中院受理被告人杜某某故意殺人一案,被害人家屬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各項損失及費用共計人民幣50萬元,并請求法院對被告人從重處罰 。
經調查 , 被告人杜某某曾是外省某煤礦公司員工,辦理退養手續后來常務工 。雖其在案發時并無積蓄,但其外省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有余額30余萬元 , 按照規定,其原公司與其終止勞動合同 , 相應公積金賬戶封存183天后可予以支取 。同時,被告人杜某某與他人并無經濟糾紛,現查明的其名下公積金財產來源合法,可以認定為其個人所有 。
經組織調解,被告人同意將其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于賠償給被害人家屬 ,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保留被告人必要的生活費用后,法院將被告人公積金內的26萬元賠償給被害人家屬 ??紤]到被執行人的公積金賬戶屬外地賬戶,被害人家屬有多人且涉及未成年人 , 常州中院執行承辦人張璽、陳一愚一方面同被告人的原單位、當地法院協商執行事宜,制定執行計劃,另一方面,主動和被害人家屬進行溝通,確定了詳細的分配方案,最終順利執行到位 。
該案刑事審理部分也已宣判,被告人杜某某最終被判處死刑 , 緩期兩年執行 。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訴 , 現刑事部分已進入省法院復核階段 。
全省首例!被告人公積金也可成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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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被告人公積金也可成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內容】法官說法:從以往的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看,被害人家屬提出的附民賠償數額通常較大,但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判決支持的僅包括喪葬費、交通費等 。即使走司法救助途徑,除需滿足一定申請條件外,救助數額通常達不到被害人家屬的預期 。本案中,被害人家屬所提賠償數額相對較低,被告人雖無其他可供賠償的財產 , 但有賠償意愿,法院將被告人公積金內的合理數額賠償給被害人家屬,讓他們切實感受到被告人的悔罪意愿,同時也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被害人家屬遭受的損失 。
供稿:王景濤 陳一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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