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深圳公積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請深圳公積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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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積金的,除提交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申請表外 , 還應當提交被認定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相關材料 。
申請材料
【申請深圳公積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職工均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交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和申請表外,還應當提交被認定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相關材料 。
受理條件
1.本市戶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職工,均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但不能銷戶 。

2.職工可登錄“i深圳”APP在線辦理本業務 。
3.委托配偶辦理時須提供:(1)結婚證原件(2)配偶身份證件原件 。
委托他人辦理時須提供:(1)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2)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
4.職工未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的,可通過“i深圳”APP出示一碼通授權深圳公積金中心查詢身份證電子證照 。在線授權:職工委托他人辦理公積金業務時,可通過“i深圳”APP在線授權,選擇“授權公積金管理中心代辦事項”和要辦理的業務,被委托人無需提交雙方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公證書原件 。(暫時僅支持廣東省戶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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