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株洲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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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屬于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的;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含婚前)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株洲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套數、未結清的異地住房貸款、異地購房或還貸提取公積金記錄合并計算);
5.本套房辦理了購房提取的;
6.商轉公,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為同一套住房辦理了購房提取或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取的,結清商業銀行貸款超過6個月的,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商貸還款未滿1年或有逾期還款記錄的;
7.住房公積金連續欠繳3個月(含)以上的;
8.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一方個人征信存在呆賬、核銷、止付等情況的 , 信用逾期連續3次(含)以上或累計12次(含)以上(已結清的個人助學貸款除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管理中心納入失信黑名單尚未解除的;
9.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個人信用卡、消費貸、經營貸有合計2萬元(含)以上未結清款或為他人提供擔保尚未解除的;
1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土地性質屬于集體土地、劃撥土地的;
11.明顯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以及不符合貸款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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