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新冠患者治療費用報銷政策2023


青海西寧新冠患者治療費用報銷政策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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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化醫保支付政策,提高就醫報銷水平
(一)住院費用保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執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相關財政經費按照《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管理辦法》(青政辦〔2022〕92號)執行 。政策執行中,以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二)門診費用保障 。協同推動實施分級診療,引導患者基層就醫,確保醫療服務平穩有序 。加大醫保對農村地區、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參?;颊咴诨鶎俞t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政策范圍內門急診費用, 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70% , 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參?;颊咴谌夅t療機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門急診費用,按現有門診保障政策執行 。
(三)強化多重保障 。對具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能力的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臨時納入醫保結算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市州在簽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收治醫療機構醫保費用結算臨時專項協議后, 參照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政策 , 結算參保患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費用 。各級醫保部門要指導各類醫療機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診斷、結算等信息采集和上傳、醫保費用結算等工作 。
二、執行臨時醫保藥品目錄,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中新型冠狀病毒治療藥品和前期已批復的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的中藏(蒙)醫療機構院內制劑延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因藥品供應不足考慮臨時性擴大醫保藥品目錄的,參照省聯防聯控機制認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品目錄,醫療機構可向所屬地醫保部門提出申請 , 逐級上報至省醫保局,省醫保局結合醫保基金運行情況提出臨時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品種報國家醫保局備案后執行,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三、做好異地就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費用結算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異地具備條件的聯網醫院發生的住院、門急診費用統一納入聯網直接結算 。暫不具備條件的,參?;颊呖沙窒嚓P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統一執行參保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患者門急診專項保障政策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異地住院費用發生地醫療費用繼續執行全國跨省清算政策,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資金結算 。
四、做好“互聯網+”醫保服務,助力患者在線診療
衛生健康部門及時公布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名單,對于行業部門準許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開放的互聯網首診服務,按規定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患者提供醫保移動支付結算服務,按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收費價格按照《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新增“互聯網首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青醫保局發〔2023〕1號)執行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復診服務,仍按現行互聯網復診價格政策執行 。
五、優化醫保經辦流程,提供便捷醫保服務
繼續做好醫保便民服務,落實長期處方醫保支付政策,實施醫保經辦工作常規事項網上辦、緊急事項及時辦、特殊事項便民辦、非急事項延期辦、消除隱患放心辦 。充分發揮經辦力量,推進服務下沉,各級經辦機構要在做好參保宣傳動員等經辦服務的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農村地區、城市社區健康宣傳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提高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切實做到醫保經辦管理不放松、醫保經辦服務不間斷 。
六、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青海西寧新冠患者治療費用報銷政策2023】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綜合評估病毒變異、疫情形勢和我國防控工作等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 。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職責,醫保部門負責相關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加強基金監管,對相關費用要單列預算,不納入總額預算指標;財政部門負責及時撥付財政補助資金;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的認定、信息登記與上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的信息、數據上傳工作 。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確保不折不扣將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
本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施行 。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青海省財政廳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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