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南新冠病毒感染者醫保政策


2023海南新冠病毒感染者醫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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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冠病毒感染者醫保政策
(一)關于新冠患者住院治療費用保障
對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續“乙類甲管”時的政策 , 全額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費用 。
1.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的且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按照國家規定由財政給予補助 , 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先行支付 。
2.新冠患者入院治療時產生的其他疾病費用,無法分開結算的住院費用一并納入新冠相關醫療費用醫保報銷結算范圍;對于明顯不屬于新冠治療且醫療機構可以分開結算的費用,不納入新冠專項保障范圍內 。
3.上述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時間計算,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二)關于新冠患者門急診治療費用保障
對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及疑似癥狀的參保患者門急診費用實施專項保障,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我省臨時增補)的新冠治療藥物 。
1.參?;颊咴诙壖耙韵露c醫療機構(含市縣按二級收費的三級醫療機構)選擇“新冠門診”類別發生的新冠救治門急診費用(其中使用的藥品須有在新冠治療醫保藥品目錄范圍內的),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符合醫保政策的報銷比例統一設置為70% , 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2.參?;颊咴谄渌c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救治門急診費用,按照普通門診政策報銷,不納入“新冠門診”專項保障 。
(三)非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障
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需要,與具有新冠治療能力,且具備聯網結算能力的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收治醫療機構醫保費用結算臨時專項協議》;協議簽訂之日起 , 所收治的新冠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上述規定納入醫保新冠專項保障范圍 。
醫保藥品目錄
【2023海南新冠病毒感染者醫保政策】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中相關新冠治療藥品延續執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我省聯防聯控機制認定的新冠治療藥品,可結合我省實際臨時納入我省醫保藥品目錄,并報國家醫保局備案后執行,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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