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公積金還款政策


濟寧公積金還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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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公積金還款政策
根據《》:
第三十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
第三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方式;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方式 。
第三十二條 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方式有:
(一)等額本息;
(二)等額本金 。
市公積金中心根據實際,可制定其他還款方式 。
借款人根據還款能力,自主選擇等額本息、等額本金或者市公積金中心制定的其他還款方式 。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應當自收到貸款次月起進行還款 。
借款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每月到受托銀行以現金方式或者到市公積金中心以公積金方式償還貸款本息,也可以委托貸款銀行通過借記卡或者儲蓄存折的方式代扣 。
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可以按照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相關約定,提前全部或者部分償還貸款 。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提前全部償還貸款的 , 應當在償還當期本息的同時,結清剩余貸款本金 。
借款人提前部分償還貸款的 , 應當按照剩余本金和剩余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并與貸款銀行簽訂新的還款計劃 。
【濟寧公積金還款政策】 第三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計收罰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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