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大學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補貼政策


呼和浩特大學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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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是自治區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鼓勵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提供就業崗位接收高校畢業生的一項基層項目 。旨在培養造就一批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經過實踐鍛煉的管理、研發和生產技能人才,為全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儲備人才、積蓄力量,推動實施創業就業工程和人才強區工程 。
一、儲備高校畢業生招募對象
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及畢業三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已參加過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目前在崗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人員均不在招募范圍內 。
二、服務期限??
2年,簽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協議》 。
三、服務期間待遇??
高校畢業生參加人才儲備與所在儲備單位簽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協議》,享受與所在儲備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儲備單位為儲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政府對參加人才儲備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補貼(由自治區財政承擔500元,儲備基地稅收入庫的地方財政承擔200元),申報儲備人員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體檢,體檢合格的人員享受儲備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頒發《高校畢業生面向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證書》 。
四、儲備期滿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儲備單位新招用員工 , 應優先從儲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儲備人員中招聘 。政府對于留用儲備期滿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指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的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儲備單位按規定組織儲備人員開展崗前培訓的,可以享受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 。
儲備期滿高校畢業生參加自治區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 參照服務基層期滿人員定向招錄政策執行 。服務期滿留用到旗縣以下中小企業和基層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優先將儲備期滿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大學生創業園和孵化基地,并享受相關的扶持創業優惠政策 。
五、業務咨詢??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人才局??電話:0471—8127858
新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5276180
回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3821083
玉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3456668
賽罕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3916446
土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8162623
托克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71—8528708
和林格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7181511
【呼和浩特大學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補貼政策】清水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1—791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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