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異地就醫備案政策一覽


2023呼和浩特異地就醫備案政策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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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異地就醫登記備案
【2023呼和浩特異地就醫備案政策一覽】 實施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
(一)自治區內異地就醫、跨省門診(含門診統籌)就醫、跨省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可直接結算,參保人員無需辦理登記備案 。
(二)跨省異地住院參保人員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申請辦理登記備案 。
1.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可自行設定備案有效期,備案有效期不得短于6個月 , 未設定備案結束時間的備案長期有效 。采取承諾制生效的備案超過3個月后可進行變更,未滿3個月的須在補充相關材料后方可變更備案,再次備案不設時間間隔 。
相關材料內容: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提供備案人在就醫地的異地安置認定材料;
(2)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提供備案人在就醫地的居住證明材料;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在就醫地的異地工作證明材料 。
2.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實行“一次備案、6個月有效”,參保人員可自行設定不少于6個月的備案有效期,未設定備案結束時間的備案有效期為6個月 。備案有效期內可在就醫地多次就診并享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
(三)參保人員未提前備案的 , 出院結算前可申請補辦備案登記手續,辦理補備案登記手續后,異地聯網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規定提供直接結算服務 。因特殊原因未直接結算的,出院自費結算后返回參保地進行零星報銷 。
(四)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無需取消現有備案即可在參保地就醫,執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的待遇政策 。
(五)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符合轉外就醫規定的,可申請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執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的待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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