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參保人普通門診異地就醫報銷政策


青島參保人普通門診異地就醫報銷額度
普通門診費用異地直接結算時,執行就醫地醫保目錄 , 參保地報銷比例 。我市參保人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參保職工支付比例為60%,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1120元;
?參保居民支付比例為50% , 一個年度內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最高支付800元、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及少年兒童最高支付600元;
?在校大學生支付比例為80% , 按照一檔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執行,回本市后按原規定執行 。
?特困、低保等困難人員 , 按規定給予保障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發生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異地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與本市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累加計算,達到最高支付限額的不再納入報銷 。

青島參保人普通門診異地就醫報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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