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參保人住院異地就醫報銷政策如何規定?


青島參保人住院異地就醫報銷政策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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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參保人異地聯網結算住院醫療費 , 執行就醫地醫保目錄,參保地待遇報銷政策;回我市手工報銷的參保人,執行我市的醫保目錄及待遇報銷政策 。
【青島參保人住院異地就醫報銷政策如何規定?】??“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后發生的省內、跨省住院醫療費用 , 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備案前的異地醫療費以及備案后在長期居住地以外的醫療費,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政策 。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后超過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 。備案后不滿6個月回本市就醫的,提交備案就醫地戶籍證明、居住證或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醫療費用享受與本市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未提供證明材料的 , 執行臨時外出就醫報銷政策 。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跨省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級醫療機構降低5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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