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醫保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有新變化


4月起,醫保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有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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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 。切實解決統籌地區間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銜接不順暢 , 居民基本醫保集中繳費期不統一,最低繳費年限不一致等問題 。日照市醫療保障部門給予轉發執行,并就執行中相關問題給予明確 。自2022年4月1日起,日照市統一執行新的政策規定 。
一、調整職工首次參保政策
首次參保人員的待遇等待期,由原規定6個月,調整為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二、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的繳費責任
魯醫保發〔2021〕54號文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依法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參保職工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單位中斷繳費的,自中斷繳費的次月起暫停支付其職工的基本醫保待遇 。參保單位自補齊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恢復其職工的醫保待遇 。執行新政策后,加大了用人單位的繳費責任 。用人單位欠費的,自欠費次月起停止其職工的醫保待遇 。補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的 , 只計算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但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報銷范圍 。這就要求各用人單位,要及時連續足額為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否則一旦發生欠費,將對員工的醫療保障產生重大影響 。
三、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
自2023年起 ,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年或按月連續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自中斷繳費的次月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在中斷繳費(從中斷繳費首月起算)3個月內補繳的,中斷期間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超過3個月補繳及未補繳中斷繳費部分的,設置三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 。待遇等待期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四、實際繳費年限省內互認
省文件明確,全省執行統一的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男職工為30年 , 女職工為25年 。最低繳費年限規定是為確保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履行最低繳費義務而設定的一項基本規定 。凡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并在我省實際繳費滿10年,退休后不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并享受原規定相應的醫保待遇 。
五 、規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與待遇享受政策
【4月起,醫保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政策有新變化】參保職工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至轉出地繳費之月底 。參保職工自轉出地辦理減員當月起,3個月內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自參保繳費的當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轉入地按規定支付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3個月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并參保繳費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只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靈活就業人員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按照以上規定執行 。
六、統一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
按照魯醫保發〔2021〕54號文件規定,自2022年起 , 參保居民集中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時間統一為每年的9-12月 。集中繳費期內按時參保繳費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未在集中繳費期內繳費的,居民繳納個人當年度應繳費部分后,需要執行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等待期結束后,才能享受日照市居民醫保規定待遇 。考慮到日照市2022年度的居民集中繳費工作已經結束,日照市確定2023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期執行此規定 。即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9-12月份,凡未在集中繳費期內繳費的 , 設置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 , 待遇享受等待期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例:居民李某 , 未在2022年9-12月繳納2023年度醫療保險費,而2023年1月份因病繳納2023年度居民醫保費用時,其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為2023年4月1日 , 在此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納入報銷 。據了解,個別未能連續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居民,往往在其本人、家屬或子女發生重大疾病時,才想到應繳納醫療保險費 。省文件對此情形統一設置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對急需住院和報銷的居民來講 , 將產生較大影響 。溫馨提醒廣大居民,由于省文件增設了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為了保障參保居民在患病時能及時享受醫保報銷待遇,請城鄉居民務必在集中繳費期內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
七、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并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 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6個月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2個月的,按普通居民繳費及享受待遇相應政策規定執行 。
《關于轉發魯醫保發〔2021〕54號文件進一步規范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日醫保發〔2022〕5 號)文件、政策解讀 , 請搜索“日照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查詢 。其他參保繳費事宜,請咨詢0633-7670111 。
新政策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請廣大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高度重視,對政策調整給職工醫保待遇帶來的影響和自身參保繳費情況有充分的了解,并依法及時足額連續繳費 。
(日照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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