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引進人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泰安引進人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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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人才持下列申請材料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1)購買現房、期房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夫妻成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保證人的身份證原件;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泰安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 原件;首付款收據原件;《山東惠才卡原件 , 或“泰山人才金卡” 原件,或《泰安市高層次人才證書》原件,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
(2)購買二手房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保證人的身份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房屋買賣契約》、預付購房款收據原件、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山東惠才卡〞 原件,或“泰山人才金卡”原件,或 《泰安市高層次人才證書》 原件,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
(3)貨款時效 。購買商品房的 , 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有效;購買二手房的,以契稅完稅證約定的合同成立日期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
(4)擔保方式以房產抵押為主,其次可選擇自然人擔保、質押有價證券 。
擔保方式選擇自然人保證的:貨款額度20萬元(含)以內的需要 1名保證人;20 萬元(不含)-40萬元(含)的需要2名保證人;40萬元(不含)一60萬元(含)的需要了名保證人:60萬元(不含)-90萬元(含)的需要 4 名保證人 。保證人至少有1 人為財政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或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其他單位的在職職工 。
【泰安引進人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5)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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