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問題解答


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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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 一問一答
一、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起止時間是什么時候?
1月13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
二、2023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省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行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3〕3號),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會保險(含養老、失業、工傷)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暫按4494元/月執行 , 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4042元/月執行 。
三、用人單位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對象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申報對象為2022年12月的所有在職參保職工 。2023年1月1日后進入單位或1月6日前離職的職工不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內 。具體名單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模塊下載《繳費基數核定表》,以表格自動生成的申報對象名單為準 , 不得自行添加或刪除 。如名單中含有已退工停保人員或已退休人員 , 用人單位按照該職工原有年度基數填報即可,系統不會核算該部分人員數據 。
四、《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中“繳費工資總額”如何填報?
用人單位在該表“繳費工資總額”一欄中如實填報職工2022年全年應發工資收入總額,不足12個月的折算成12個月的工資收入填報,精確至元 。系統將自動根據省文件明確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 作保底或者封頂處理 。
示例1:職工甲2022年度月平均應發工資為3000元,申報時應填3000×12=36000元,系統將按照基數下限4494元/月作保底處理 。
示例2:職工乙2022年度,月平均應發工資為5000元,申報時應填5000×12=60000元,系統將按照5000元/月生成新基數 。
【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問題解答】 示例3:職工丙2022年度,月平均應發工資為25000元,申報時應填25000×12=300000元 , 系統將按照基數上限24042元/月作封頂處理 。
五、用人單位在基數申報后,如何查看申報結果?如發現申報錯誤,可以修改嗎?
網上申報完成后 , 用人單位可在網辦大廳“單位中心”模塊“單位辦件”一欄中查看具體信息,進一步核對申報結果正確與否 , 如申報錯誤,當月結算期前可以再次申報 , 以最后一次申報結果為準 , 當月結算期過后不可再調整 。
六、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網辦大廳“繳費基數調整(上調)”模塊,完成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嗎?
不可以 。各用人單位必須通過“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模塊完成,該模塊是申報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唯一通道 。而“繳費基數調整(上調)”模塊主要用于平時對部分職工調整繳費基數,如果在該模塊中操作,系統將自動視為未申報 。
七、用人單位完成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后 , 新基數何時執行?
此次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到12月 。
用人單位在2月6日前完成基數申報的,將于2月7日起執行新基數,同時,1月份社保費按照新基數標準核算差額部分,多退少補 , 補繳不收滯納金 。
在2月11日至3月6日期間完成基數申報的,將于3月7日起執行新基數,同時 , 1月份、2月份社保費按照新基數標準核算差額部分,多退少補,補繳不收滯納金 。
八、用人單位如何開通“網辦大廳”?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登錄“網辦大廳”—點擊右上角“您好!請登錄”—單位登錄—立即注冊,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相關步驟即可 。注冊成功后單位可通過賬號密碼方式登錄“網辦大廳” 。另外,已領取CA證書的單位也可通過CA登錄的方式登錄“網辦大廳” 。具體“網辦開通”、“網上基數申報”指南可關注“南通人社”微信公眾號,點擊公眾號下方“公告指南”,選擇“社保服務碼上懂”模塊或者直接使用手機掃描下方“社保服務‘碼’上懂”二維碼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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