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哪些人可以用?


長沙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哪些人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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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長沙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允許家庭成員共濟使用 。
可使用對象:
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體使用范圍:
(一)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二)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購買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費用;
(三)參保人員本人需繳納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費;
(四)參保人員為其配偶、父母、子女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費用;
(五)其他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的費用 。但是不能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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