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司個人勞動合同范文( 八 )


5、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6、愛護甲方的財產;
7、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 。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 。變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甲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薪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五)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結清財務借款,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營銷總監職務 。
九、附則
(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聘用合同變更協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訂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_年 _月 _日日期: _年 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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