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勞動合同 10篇 簡單勞動合同(11)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 , 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 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 , 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 , 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 , 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 , 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 , 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 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 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 應當告知乙方 。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 提高職業技能 , 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 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 , 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 直至解除本合同 。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 可以變更合同 。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 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 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 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本合同即行終止 ,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四)本合同期滿前 , 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 , 協商一致的 , 續訂勞動合同 。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 , 應先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 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 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 , 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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