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房出租合同 門面房租房合同書( 五 )


第六條、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
第九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門市房出租合同 門面房租房合同書】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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