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新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 最新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


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居民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一納稅年度的所得額減去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額、專項附加扣除額,和依法確定的其余扣除額后的余額 。非居民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去5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納稅應該以每一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我國最新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 最新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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