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下載 北京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六 )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機構對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家具家電、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維修時 , 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 不得拒查、拒修 。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導致房屋不能及時檢查、維修而造成的損失或發生安全事故的 , 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
(四)乙方須愛護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家具家電、設備設施 , 在住房設計及建設標準限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家具家電、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 , 可由甲方負責維修 , 由乙方承擔維修和材料費用或按照市場價由乙方予以賠償 。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 乙方不承擔責任 。
乙方拒不承擔相關費用或不予賠償的 , 甲方有權從押金中予以扣除 。
第七條 日常管理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 ,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乙方應執行當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綜合治理等有關規定 , 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機構的監督檢查 。乙方對所承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負責 ,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 如乙方承租房屋內發生火災 , 由引起火災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并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
(二)租賃期內 , 乙方應愛護小區內的共用設施設備 。乙方損壞共用設施設備的 , 應按同類物品的市場價格賠償 , 乙方拒不賠償的 , 甲方有權從押金中予以扣除 。
(三)租賃期內 , 乙方應愛護小區環境衛生 , 禁止亂拋垃圾、雜物 , 不得私自占用或使用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屋頂等共用部位 。乙方占用上述共用部位的 , 甲方或甲方委托機構可向乙方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 , 整改期限屆滿乙方仍未改正的 , 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
(四)租賃期內 ,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機構的入戶核查、租戶信息登記、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 。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絕接受核查的 ,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 收回房屋 。
(五)租賃期內 , 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員自住 ,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 , 不得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規劃設計用途 , 不得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他人 。
(六)租賃期內 , 乙方不得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以及其他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為 , 并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管理規約 。違反相關規定和約定的 , 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
(七)乙方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 , 租賃期內其承租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的 , 應在10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
(八)租賃期內 , 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 , 乙方應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如實向申請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 。
第八條 房屋騰退
(一)租賃期滿后 , 乙方如需繼續承租 , 應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經住房保障部門復核 , 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 , 甲方與乙方按新的租金標準等條件約定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乙方不符合承租條件的 , 應當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時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暫時不能騰退的 , 經甲方同意 , 可給予乙方2個月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 , 甲方有權按照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測定的同區域市場租金收取租金 。過渡期屆滿后乙方仍不騰退該房屋的 , 按本合同約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費 。甲乙雙方其他權利義務仍按本合同執行 。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10日內 , 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家具家電、設備設施并騰退 。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家具家電、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現場交驗 , 結清租金、押金、其他費用及違約金和賠償金 , 同時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門鑰匙、購電卡和燃氣卡等相關物品 , 雙方確認無誤后在《退房驗收表》及《家具租賃清單》上簽字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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