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免費下載 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13篇( 四 )


6.2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 , 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 , 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 , 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
6.4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 , 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
7.3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乙方裝修 , 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 , 并經甲方同意 , 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 , 費用由乙方承擔 。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 , 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 , 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 , 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乙方獨立承擔 。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 , 不得影響其安全性 。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 , 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
7.6 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 , 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 , 粉塵、激性氣味 , 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物等 。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 , 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 , 或功能 , 否則回復原狀 , 并承擔相應責任 。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 , 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 , 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 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 , 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 , 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9.2.1甲方權利義務: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 , 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
9.2.2 乙方權利義務: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 , 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
9.2.3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
9.2.4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
9.2.5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 , 乙方應負責賠償 , 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 , 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 , 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
9.2.5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 , 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 , 要與甲方配合 。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 , 乙方負責賠償 。
第十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0.1 本合同終止日 , 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 , 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于墻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 , 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 , 逾期超過10日的 , 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 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 , 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 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
10.3 本合同終止 , 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 , 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 , 甲方有權留臵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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