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三 )


(二)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
1、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
2、生熟食品隔離 。
3、食品與藥物隔離 。
4、食品與天然水隔離 。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蒸汽或開水消毒) 。
(四)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
(五)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
6、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
2、幼兒園成立“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制定嚴格的檢查、落實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把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一級抓一級,逐級負責,定期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
3、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所在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幼兒園食堂規定的設施、人員配置標準,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檢查 。
4、幼兒園食堂應當建立各種食品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衛生法”為準繩,定期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各項法律法規與營養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并進行考核 。
6、落實“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各類檢查評比活動及從業人員基本功大比武活動 。
7、食品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1、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
3、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
4、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儲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當天的需要量定購和烹調 。
5、嚴格執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等一系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 。
6、每天下班前,檢查灶具、各電器開關是否關閉 。
7、冬夏季節供應點心、午餐,做到“五熱”、“五涼”,出食堂的飯、菜、湯必須加蓋 。
8、食品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購原則上都做到定點配貨中心送貨到園 。
2、特殊情況下,由采購人員外出采購時,必須做到按照有關規定索證、驗證,嚴格查驗食品質量和定型包裝食品標簽及衛生許可證或檢驗合格證 。
3、每天有專人負責驗收食品,并認真做好記錄 。
4、驗收時,一看貨源是否新鮮,有無異味;二看有無正規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質期內) 。杜絕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無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廠商供應的食品進入食堂 。
5、食品經驗收合格后,再過磅、收貨 。
6、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至少15厘米)存放 。儲存食品場所禁止其它雜物存在,輔料缸必須加蓋 。
7、儲存的食品應標明進貨日期,出庫食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冰箱內的溫度應符合食品儲存衛生要求 。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
9、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十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 。禽蛋類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
10、燒煮或配料前應嚴格檢查待燒煮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食品必需燒熟熟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5℃ 。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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