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3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南昌2023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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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2023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教體局、開發區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灣里管理局教體辦、各局屬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校、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3〕12 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23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管理原則 。落實義務教育“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 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指導 , 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各縣區”)和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各縣區要綜合考慮相關因素 , 按照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根據需要確定向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學位計劃,確保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來昌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生源類別依序免試進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
(三)堅持陽光透明招生原則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部門應加強向社會、學生家庭有關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 , 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來信來訪接待制度、社會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 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
(四)堅持公辦民辦同步原則 。落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要求,實行公辦民辦同步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生源 。
(五)堅持班額容量管理原則 。落實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的標準要求,控制起始年級班額 。
三、招生入學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是實施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轄區內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義務教育學校信息采集、學區劃分、生源錄取和統籌分配等招生入學工作 。
通過“南昌義務教育智慧入學數字平臺”(以下簡稱為“入學平臺”)進行城區(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經開區、高新區)及南昌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信息采集及學位安排 。幼升小、小升初信息采集的時間分別為8月14-24日、7月17-27日 。其他縣區及灣里管理局信息采集及學位安排時間由相關縣區自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進一步規范報名信息采集 。加強幼兒園與小學的學籍銜接;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學??稍陂_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全面清理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 。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
城區幼升小、小升初的學區范圍由各相關區教育部門分別于7月28-31日、6月23-30日公布 。
1.小學年齡要求: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 ,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 下同)必須依法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申請,獲準后可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故未按要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
2.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五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入學依據;2024年及以后的小學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六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入學依據 。2023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少年入學依據 。
3.報名要求: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灣里管理局的幼升小、小升初報名工作按照屬地教育部門的規定執行 。城區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學平臺”提取家長提供的相關入學信息 , 經家長確認后 , 生成學位分配信息 。學生家長憑學位分配結果到相應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
4.學生信息采集 。經“入學平臺”提取適齡小學新生、小學畢業生的家庭戶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居住證及通過南昌市租賃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簽約、登記備案且規劃用途為住宅的租賃合同)等信息 , 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采集確認后的原始信息報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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