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法規行車常識( 二 )


.不要盲目地跟隨路面標志及標線 。在彎道或上下坡路段更要小心謹慎 , 來車往往是在視線看不見的另一邊 。
.保持安全跟車距離尤其不要緊跟在大型車輛之后 。距前車越近 , 越看不到前方的路況 , 真有突發狀況發生時難以閃躲 。
.不要只把視線盯著前車的尾巴 。隨時觀察更前面的道路狀況 , 遇到危險時才能有時間與空間采取更好的閃避措施 。
.定期檢查輪胎老舊磨損的情況 。在濕滑路面 , 磨損輪胎的抓地力會大打折扣 。
.經常查看后視鏡 。在改變行進路線或超車時 , 這是一定要的動作 。
.別占用非機動車道 。即使保持在安全速限范圍內 , 在擁擠的非機動車道也容易發生意想不到的狀況 。
.夜間行駛要特別小心 。在沒有路燈的路段 , 往往會有貓狗之類的動物跑出來 , 引發司機下意識的躲避反應 。
.十次車禍九次快 , 切記世界上還有比你更快的車與駕駛者 。駕駛汽車常遇見的四種危險一是輪胎爆炸 。
汽車在行駛中如果輪胎突然“爆炸” , 車輛往往會急速搖擺 。這個時候駕駛員應掌握好方向盤 , 控制住車輛的行駛方向 , 同時迅速關閉油門 , 讓汽車減速 。

當發動機的牽阻作用控制住車速后 , 可輕輕地使用后制動 , 慢慢地使汽車剎住 。二是方向盤左右搖擺 。
行駛中如發現方向盤不停地左右搖擺 , 最好馬上關閉油門 , 讓車輛逐漸地慢下來 , 不要使用緊急制動 , 因為緊急制動將會加大方向盤的搖擺程度 , 使汽車有失控的危險 。為安全起見 , 如發現方向盤出現搖擺的現象 , 應及時將車輛送修理 。
交通管理知識(一)道路交通管理規則 1、交通信號 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 , 綠燈表示準許通行 , 黃燈表示示警 。交通信號有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手勢信號 。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 , 準許車輛行人通行 , 但轉彎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過 。黃燈亮時 , 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 但已越過標志線的車輛可以通行 。
紅燈亮時 , 不準車輛和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 , 準許車輛按箭頭所指示的方向通行 。
(二)道路通行一般規定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的需要 , 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 , 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
沒有劃分機動車道 , 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 , 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 , 在專用車道內 , 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 , 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 , 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三)機動車駕駛員 1、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 , 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
2、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 , 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的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 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 , 文明駕駛 。
4、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 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 , 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 不得駕駛機動車 。5、駕駛兩輪和三輪摩托車需帶頭盔 。
(四)車輛行駛 1、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 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線 , 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
2、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 , 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 , 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3、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 , 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
4、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 , 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 , 交通標志 , 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 , 交通標志 , 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 , 應當減速慢行 , 并讓行人和優先通過的車輛先行 。5、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 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 , 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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