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測常識消費者法

一、首尾兩端法
有關歷史事件排序的選擇題通常要求考生判斷一連串事件發生的先后順序 , 此種題型可以采用首尾兩端法進行判斷(從頭或從尾判斷) , 即從這一串事件的頭或尾進行分析判斷 , 排除不符合題干要求的選項 , 無需對各事件的具體時間進行分析 , 這樣可以節省行測常識時間 , 提高效率 , 甚至能大大提高命中率 。
二、題干分析法
題干分析法 , 主要適用于題干很長或者帶有詞語定義的行測常識題目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是非常嚴謹的考試 , 一般不會有廢話 , 題干長就會提供相對較多的信息 , 尤其是對于詞語定義這樣的題目 , 定義本身可能就是答案 , 這樣在做題的過程中 , 考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分析和斟酌題干上面 , 然后根據分析 , 對照選項 , 就能很快得出答案 。
三、詞義聯想法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 , 事物是普遍聯系的 , 一切事物都與周圍其他事物聯系著 , 且具有客觀性 。在解題的過程中 , 如果對于所考知識點不熟悉 , 發散性的聯想思維是一種很好的解題方法 。
詞義聯想法是指根據題干和選項中的信息詞進行聯想 , 從而選出與信息詞有關聯的選項 , 得出正確答案的做法 。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法律常識常見考點:
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
人身關系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財產關系主要包括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 。
(二)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的基本原則有:平等原則;自愿原則;等價有償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 , 尊重社會公德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
(三)民事法律的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要素構成 ,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 , 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 , 即民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 , 公民和法人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 國家是特殊的民事主體 。

(四)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
無效的民事行為 , 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
民事行為部分無效 , 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 ,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 。
《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 , 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
(二)顯失公平的 。

物權法
(一)物權及其種類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 , 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三大類 。
(二)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1.動產交付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 , 自交付時發生效力 ,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2.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 經依法登記 , 發生效力;未經登記 , 不發生效力 ,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繼承法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 , 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
民事訴訟法
(一)管轄
民事訴訟管轄 , 是指確定不同級別人民法院之間和同級各個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
我國民事訴訟法結合我國審判實踐 , 規定了下列幾種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 。
1.級別管轄 :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 , 但民事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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