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2023年昆山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三 )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戶我市的,其子女要作為戶籍生入讀我市服務區制幼兒園的,必須同時將該適齡幼兒的戶籍遷入我市 。
七、關于“五年一學位”認定
1.幼兒園應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進行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5年內認定一個幼兒園及義務教育階段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認定一戶子女家庭幼兒 。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 , 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 。
2.優化服務措施 , 規范入園行為 。各幼兒園要牢固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以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 。認真做好電話咨詢、服務區公示、來訪接待等服務工作 。各幼兒園要嚴格遵守招生入園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 , 切實規范入園行為 。
3.加強行風建設,強化紀檢監督 。切實加強招生過程中的監督與檢查工作 。各幼兒園要認真執行招生規定,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收費政策 。未經登記注冊的幼兒園,一律不得招生 。對違規招生的幼兒園將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違規招生且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民辦幼兒園,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在全市教育系統中進行通報批評;二是核減該園第二年15%的招生計劃數;三是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和獎補資金;四是延長調價收費周期;五是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對幼兒園舉辦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六是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
各區鎮幼兒園應根據轄區內學前教育資源和當年度生源情況,依據《2023年昆山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精神 , 出臺具體的招生細則 。
本意見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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