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法所稱分散采購包括什么行為


政府采購法所稱分散采購包括什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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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購是指采購人將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自行采購或者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的行為 。分散采購是包含在政府采購范疇內的,雖然代理機構的選擇上與集中采購不同,但也必須按照政府采購規定的程序進行采購 。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政府采購政策,通過制定采購需求標準、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目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本條例 。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應當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
分散采購在政府采購的范疇內,是指采購人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進行的非集中采購 ??梢杂刹少弳挝蛔约航M織,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 。但分散采購是政府采購兩種組織形式之一,可不是隨意采購,必須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實施 。
分散采購優點:能適應不同地區市場環境變化,商品采購具有相當的彈性;對市場反映靈敏,補貨及時,購銷迅速;由于分部擁有采購權,可以提高一線部門的積極性,提高其士氣;由于采購權和銷售權合一,分部擁有較大權力,因而便于分部考核,要求其對整個經營業績負責 。
采購客體:
1、小批量、單件、價值低、總支出在產品經營費用中所占比重小的物品 。
2、分散采購優于集中采購的物品,包括費用、時間、效率、質量等因素均有利,而不影響正常的生產與經營的情況 。
3、市場資源有保證,易于送達,較少的物流費用 。
4、分散后,各基層有這方面的采購與檢測能力 。
【政府采購法所稱分散采購包括什么行為】5、產品開發研制、試驗所需要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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