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人教版初三上冊語文教案( 二 )


譯文:用(毒牙)咬了人,就沒有能夠抵御它的 。
若毒之乎
“毒”,名詞增加了意動用法,“毒之”是“以之為毒”,下文“又安敢毒耶?”就是“又安敢毒之耶?”省去賓語“之” 。“毒”作“恨”講,《廣雅·釋言》:“毒,憎也 ?!庇秩纾骸八勒卟欢?,奪者不慍 ?!?《孫臏兵法·行篡》)“如此,則上無私威之毒 ?!?《韓非子·用人》)或說“毒”作“害”講,參閱下文“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的說明 。
譯文:你把這差事當作災難嗎?
饑渴而頓踣
1)因果復句的緊縮形式,“而”表示承接,有人曾經認為因果本身就包含著承接的因素 。
2)“頓”,《說文》:“下首也 ?!倍斡癫谜J為應當是“頓首”,即以頭叩地 。引申為“止”為“?!??!磅?bó)”,《說文》:“僵也 ?!庇?,“走”部:“這,僵也 ?!薄磅邸?、“這”是一個字 ?!读摗罚骸鞍僮阒x,死而不僵 ?!薄敖笔窍蚯暗垢玻磅邸币彩窍蚯暗垢?。
譯文;因為饑餓(到極點),口渴(到極點),就停下來向前面一倒 。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往往”不同于今天作頻率副詞用的“往往”,而是作“從這里到那里,從那里到這里”講,《說文》:“往,之也 ?!本褪恰暗健?。《陳涉世家》有“卒中往往語”,用法相同 ?!巴钡暮竺嬗羞B詞“而”連接它后面的動詞“死”,是“往往”作為動詞的句法環境 。又,《觀巴黎油畫記》是19世紀作品,文中“往往留象于館”的“往往”,跟今天詞義相同 。解釋詞義常常需要跟分析句子結構聯系起來,不能孤立地就詞釋詞 。段玉裁注《說文》“毒”字:“往往猶歷歷也 ?!薄跋唷奔炔槐砘ブ?,也不表偏指,而是表示遞相,即“一個接著一個” 。又如“父子相繼”,只能是子繼父不能是父繼子 。
譯文:來來往往死掉的,尸體一個壓著一個 。
吾恂恂而起
“恂”,《說文》:“信心也 。”“恂恂”意思是很有信心 。上文說“雖雞狗不得寧焉”,那是由于沒有干捕蛇的事,“捕蛇者”由于有“蛇”,就懷有信心 。
譯文:我滿懷信心地起身 。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
1)包孕句 。主語“太醫”因承前者,及物動詞“募”的賓語又是假設復句,“有能捕之者”是無主句,“當其租入”的主語“蒞事者”明顯可知,因此省略 。
2)“租入”不當“稅收”講,不是一個詞,《柳河東集》其他地方也不見“租入” ?!爱斊渥馊搿笔羌嬲Z短語,“租”是兼語,“入”是兼語后面的謂語,音義同“納”,亦即“繳納” 。有人把“當其租”作為“入”的狀語,恐屬欠妥 。“當”前面或可加上介詞結構“以之” 。
譯文:招募有能夠捕到蛇的,就(把蛇)當作那個租稅交給國家 。
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1)單句,用設問形式表示強烈的感嘆,正面的意思是“不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也” ?!笆搿保稜栄拧め屧b》:“準也 ?!?br /> 2)“賦”,稅;“斂”,征收 ?!岸尽?,一解釋為“厚”,跟本句無關;一解釋為“害人之草往往而生” 。“毒”是漫生的害人的草,譯成現代漢語是“毒害”,仍舊是名詞,只是比“毒”的本義引申了一步 。又如:“若毒之乎?”“毒”增加意動用法,就是“若以之為毒乎”,也就是“你把這差事當作毒害么”;“又安敢毒耶”,“毒”也增加意動用法,后面省賓語“之”,意思是“又怎么敢把這差事當毒害呀” 。
3)“甚”,音義同“善”,也就是“賢”,江蘇泰興方言還讀“善”為xiān 。又如《禮記·內則》:“具二牲,獻其賢者于宗子 ?!薄稄V韻·下平聲·一先》:“賢,善也 ?!庇秩纾骸皫煵槐刭t于弟子 ?!?《師說》)“賢”也不是只講品德,而是講條件,“賢”就是“善”,也就是“甚” ?!百t”古寫作“臤”,《說文》“臤”部:“堅也,古文以為‘賢’字 ?!睏顦溥_《釋賢》:“人堅則賢……堅乃能耐也 ?!边@樣看來,“甚”作“勝”講并非由于假借,而是由于引申 。又,在“是蛇”前面可以加上比較的介詞“於” 。或說“甚”是形容詞增加比較性能的用法 。
譯文:誰知道賦稅征收的毒害有比這種蛇更嚴重的呢?
苛政猛于虎也
王引之《經義述聞》認為“苛政”的“政”是“征”字的借用,亦即“繁重的賦稅”,現在還有人據以為說 。王氏所說未必可信,因為“苛政”毒害的方面很多,“苛征”只是一個方面 。柳宗元所引出于《禮記·檀弓》,王引之講的是《禮記》,那里也應當是“苛政” 。訓詁學有兩個原則:凡用本字講得通的就不用借字;訓釋某個詞義不但在本句講得通,到了別處也講得通 。古籍中用“苛政”的很多,如:“除其苛政 ?!?《晉書·武帝紀》《北史·周武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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