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共有產權房2021未來計劃 2023廣州共有產權房配售政策( 四 )


 ?。ㄋ模┤范ㄑ》克承?。開發建設單位會同代持管理機構在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根據參加搖號的申購人名單 , 依次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申購人和普通申購人進行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號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請公證機構對搖號過程依法公證,并將公證書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存查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會同代持管理機構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公布搖號結果 。
 ?。ㄎ澹┭》咳瞎?。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組織有效中簽申購人按次序選定所購住房 。
 ?。┣┒┖賢?。申購人選定房屋后,按照本細則第十八條規定與開發建設單位、代持管理機構簽訂《共有產權住房買賣合同》及《共有產權住房共有協議》 。
第十七條 選房認購開始5個工作日前 ,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現場以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發布選房公告,明確選房時間、地點、批次安排等,并通過發放通知書等方式將相關信息告知有效中簽申購人;申購人可登陸網上申購頁面自行查閱 。
選房期間,開發建設單位會同代持管理機構組織有效中簽申購人按照公布的選房順序號現場選房 , 并通過代持管理機構的銷售管理系統進行選房確認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對選房過程進行全程錄像 , 保存影像資料備查;在選房認購當天將選房信息數據傳送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系統 。申購人未按時到場或未按規定選房的,由后續申購人依次遞補;該申購人購房資格即時喪失,申購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
選房認購后20個工作日內 ,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會同代持管理機構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公開選房認購結果信息 。
第十八條 申購人選定房屋后與開發建設單位、代持管理機構簽訂《共有產權住房買賣合同》及《共有產權住房共有協議》 。預售的共有產權住房按照商品房預售款監控程序辦理交易網簽 。代持管理機構應當將簽約信息傳送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系統 。
申購人選定房屋后未按選房公告相關規定簽訂《共有產權住房買賣合同》及《共有產權住房共有協議》的,其購房資格即時喪失,申購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
第十九條 已辦理不動產權證(轉移登記)的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貸款違約的,貸款機構就承購人所持共有產權住房份額申請司法處置,并可將申請司法處置情況及時書面通知代持管理機構,代持管理機構應當轉發司法拍賣公告信息,競買人應當符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條件 。進入變賣程序仍無人競買的,由代持管理機構按照變賣價格予以回購 。
第二十條 利用劃撥用地投資建設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現售的 ,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不動產權證(轉移登記)之前,就已銷售簽約的房屋申辦補繳土地出讓金(承購人的產權份額部分),補繳金額按照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受理補繳地價申請時點的土地評估價格扣除原劃撥土地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按照前述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的項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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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預售網簽后90日內按規定申報不動產預告登記 , 在完成規劃條件核實、土地核驗和房產測繪后申辦不動產首次登記 。
開發建設單位、承購人和代持管理機構應當在共有產權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180日內 , 共同申辦轉移登記,房屋產權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 。
第二十二條 開發建設單位向承購人發出共有產權住房交付通知時,應當同時書面告知代持管理機構 。代持管理機構應當在收到共有產權住房交付書面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將共有產權住房交付信息傳送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系統 , 并在收到交付書面告知后20個工作日內將交付信息書面通知承購人原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單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單位 。
承購人應當在共有產權住房交付通知送達后的90日內主動騰退所占用、使用的前述政策性租賃住房和因換購而臨時租住的共有產權住房,未按時騰退的,按《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20〕8號)第三十三條規定處理 。
第二十三條 經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批準面向園區從業高技能人才和緊缺工種、管理和技術人才、安置對象等特定對象定向供應的共有產權住房,由開發建設單位根據經批準的銷售方案確定參加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和選房順序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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