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共有產權房2021未來計劃 2023廣州共有產權房配售政策( 三 )


 ?。ㄈ┥甌ǘ鄯槳?。開發建設單位按本細則第八條規定制定項目定價方案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
 ?。ㄋ模┒酆俗?。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等按本細則第九條第一、三款規定,將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均價及產權份額比例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 。
 ?。ㄎ澹┎菇賞戀爻鋈媒?。利用劃撥用地投資建設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預售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市政府批準產權份額比例后且在提出銷售申請前,按照《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20〕8號)第十二條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 。項目配售后剩余房源再次銷售時,承購人的產權份額比例高于原補繳土地出讓金時產權份額比例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提出銷售申請前就產權份額比例差按上述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承購人的產權份額比例低于原補繳土地出讓金時產權份額比例的,開發建設單位可以申請退回土地出讓金差額 。
 ?。┤范ǖヌ紫奐鄹?。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確定共有產權住房的單套銷售價格 。
 ?。ㄆ擼┨岢魷凵昵?。開發建設單位在確定單套銷售價格后,按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向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提出銷售申請 。
第十四條土地出讓時“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其定價和供應程序如下:
 ?。ㄒ唬┫薅ǖ淖罡呦鄣ゼ鄄懷凼蓖囟巍⑼嘈蛻唐紛≌諧∑攔蘭?5%的(含本數):
1.委托評估 。代持管理機構按照本細則第五條規定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對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宅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
2.申辦預售許可證、申報定價方案 。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細則第七、八條規定申辦預售許可證、申報定價方案 。
3.定價核準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九條第二、三款規定,將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比例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批準 。
4.確定單套銷售價格 。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規定確定共有產權住房的單套銷售價格 。
5.提出銷售申請 。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提出銷售申請 。
 ?。ǘ┫薅ǖ淖罡呦鄣ゼ鄢凼蓖囟?、同类型懱萍姟宅手C∑攔蘭?5%的:
1.委托評估 。代持管理機構按照本細則第五條規定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對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宅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
2.申請轉商品住宅銷售 。開發建設單位向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提交將項目轉為商品住宅銷售的申請,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受理申請后提出項目轉為商品住宅銷售的相關建議,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商市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等部門意見后報市政府審批,市政府同意后轉為商品住宅,優先面向共有產權住房供應對象出售 。
3.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我市商品房預售條件和程序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
4.確定單套銷售價格、提出銷售申請 。開發建設單位根據本細則第十一條規定確定單套銷售價格,制定優先面向共有產權住房保障對象出售的銷售方案后,參照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網上提出銷售申請 。
優先面向共有產權住房保障對象供應銷售后剩余的商品住宅由開發建設單位自行處置 。
第十五條 商品住房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和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方案應當明確,配建的市本級共有產權住房須無償移交給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配建共有產權住房的開發企業須在項目竣工驗收后向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移交房屋,并在辦理項目不動產首次登記后6個月內將配建的共有產權住房轉移登記至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委托第三方進行銷售,項目資金按照《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20〕8號)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
商品住房項目、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配建的共有產權住房,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十三條(一)、(三)、(四)、(六)、(七)項規定確定銷售價格和供應程序 。
第三章 配售
第十六條 共有產權住房按照以下程序進行申購配售:
 ?。ㄒ唬┓⒉脊?。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審核同意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銷售申請和銷售方案后,于網上申購開始7日前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上發布銷售公告,并會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開通網上申購 。
 ?。ǘ┨岢鏨旯?。申購人按照銷售公告及相關規定網上提出申購 。
 ?。ㄈ┝蠛?。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根據銷售公告明確的資格審核數量和方式確定參加資格審核的申購人名單并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站上公布 。相關部門按照《廣州市市本級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審查實施細則》相關規定進行聯網審核和異議處理,并公告審核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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