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解讀 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要點+解讀 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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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點)
全市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執行,其余年級按照現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樂教發〔2007〕9號)進行 。
(一)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綜合實踐五個方面 。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初中學生在理想信念、愛黨愛國、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公民意識等方面的表現 。重點記錄學生遵守日常行為規范、違規違紀、班團隊活動等 。
2.學業水平 。主要考察初中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學業水平考試分考試和考查兩類,班主任及學科教師每學年如實記錄學生考試成績 。
學年成績呈現形式:學生考試科目的學年度考試成績以A、B、C、D、E五等級形式呈現,按滿分100分計,90分及以上為A等,80分及以上為B等,70分及以上為C等,60分及以上為D等,60分以下為E等 ??疾榭颇砍畔⒓夹g成績以A、B、C、D、E五等級形式呈現外,其余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現 。
畢業成績呈現形式:以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每學科成績以A、B、C、D、E五等級形式呈現 。
3.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初中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安全知識、心理素質等 。重點記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學生掌握自救與互救基本技能情況,心理健康表現等 。
4.藝術素養 。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重點記錄學生藝術素質測評主要結果,在聲樂、器樂、舞蹈、戲劇、戲曲、繪畫、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藝術技能或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績等 。
5.綜合實踐 。主要考察學生社會學習、勞動實踐、科技創新能力等 。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環境保護、防艾、反邪、禁毒等活動,參加公益活動、社團活動、研學活動、職業體驗教育、社會調研等,參與軍訓、勞動技能培訓、科技創新活動等情況 。
(二)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采取等級+描述性評價的方式 。分日常評價、學年評價和畢業評價 。
1.日常評價 。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每個學生在學年末依據寫實記錄及材料整理、遴選出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 。教師要做好材料整理、遴選工作的指導和審核 。
2.學年評價 。學年評價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綜合實踐五個方面評價,每學年滿分100分,85分及以上A等,70分及以上B等,60分及以上C等,60分以下D等 。學年評價分自評、班評,評價結果計入《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由學生、班級評價小組和學校評價委員會簽字確認 。
3.畢業評價 。學生初中畢業前,學校組織學生填寫《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畢業評價結果以等級呈現,等級由每學年綜合素質評價得分總和決定,滿分300分,分四個等級呈現,255分及以上為A等,210分及以上為B等,180分及以上為C等,180分以下為D等 。學校公示無異議后,由學生本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簽字,再經初中學校蓋章后存檔 。
4.綜合素質加分 。學生參加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活動,所獲獎項按縣、市、省、國家四個級別,酌情對應加0.5、1、1.5、2分,計入學生每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總分;同一獎項計最高分,不累加;學生三年獲獎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
5.由外地轉學進入本市初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經學校認定后放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初中學習期間轉出本市的學生,由原就讀學校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檔案,簽字、蓋章后放入學生學籍檔案一并轉出 。
(三)評價程序
1.成立機構 。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和班級評價小組 。工作委員會成員由校長、教師、學生和家長代表組成,校長任主任,4人為宜 。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組成,班主任任組長,3人為宜 。
2.制定方案 。各縣(市、區)教育局指導學校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向學生、家長公布 。
3.建立檔案 。學校要按照《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指導教師、學生做好日常、學年和畢業評價 。檔案主要內容:一是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參加各種活動的證明和獲獎證書復印件),二是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三個學年度評價表,三是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表 。檔案應當經學生確認,班級評價小組和學校評價委員會簽字,并由學校蓋章后長期保存 。檔案材料必須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招生學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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