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解讀 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三 )


7、學生及其監護人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要點+解讀 樂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答:學校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對綜合素質評價A等級學生名單進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如果學生及其監護人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 。學校收到申請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調查、復核和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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