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 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調整


云南省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 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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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州委州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于實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風險區來(返)西雙版納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 國內有本土疫情地區的高、中、低風險區人員來(返)西雙版納州前必須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居(村)委會報備 , 并配合做好相關防控措施 。
1.對7日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 , 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并在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2.對7日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 , 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 , 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并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云南省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 西雙版納疫情防控措施通告調整】3.對7日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低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 , 3天內完成2次核酸檢測 , 做好健康監測 。
二、離開西雙版納州人員疫情防控措施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云南省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范圍的公告》 , 西雙版納州三縣(市)均屬于陸地邊境口岸城市 , 將繼續執行邊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規定 , 離開西雙版納州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三、邊境地區疫情防控措施
1.對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如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 , 繼續實行3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2.邊境地區繼續嚴格落實既定常態化核酸篩查等措施 。進出縣(市)嚴管區、疫情防控緩沖區和抵邊鄉鎮、農場的人員 , 按各縣(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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