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婁底市疾控中心發布疫情防控提醒


4月1日婁底市疾控中心發布疫情防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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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們: 近期全國大部分省份發生新冠肺炎疫情 , 特別是上海、吉林、廣東等省(市、自治區)外溢風險較大 。婁底疾控鄭重提醒:請廣大市民有序流動 , 非必要不前往疫情發生地區;來(返)婁人員必須配合落實好以下措施:
1.對從上海市全市 , 吉林省吉林市全市、長春市全市 , 福建省泉州市全市 , 江西省南昌市全市來(返)婁人員嚴格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 , 核酸檢測6次的健康管理措施 。
2.對從以下省份部分地區來(返)婁人員也需執行如上集中隔離和核酸檢測措施:廣東省、吉林省、山東省、江蘇省、浙江省、黑龍江省、遼寧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云南省、內蒙古自治區、福建省、天津市、河北省、甘肅省、陜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四川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請市民朋友密切關注權威信息對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信息的更新 。
3.對我省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市州來(返)婁 , 根據風險程度 , 分類執行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自我健康監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
4.請全體市民 , 并請市民朋友提醒在外的親友 , 近期非必要不離婁、非必要不來(返)婁 。必要離婁的 , 需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告 , 經批準后方可出行;必須來(返)婁的 , 務必提前2天通過湖南省居民健康碼的“入湘報備”頁面報備 , 并主動聯系目的地社區進行信息報備 , 配合社區落實健康服務措施 。
5.我市已在各交通場站和高速出口設置了交通健康服務站 , 竭誠為來(返)婁人員提供測溫查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查驗、抗原檢測及核酸采樣等健康服務 , 請來(返)婁人員主動配合 。
6.來(返)婁人員必須在抵婁后24小時之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 。來(返)婁后14天內請加強對自己及家人/同住人員等健康監測 , 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味)覺減退或喪失、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之一者 , 必須戴好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第一時間到就近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醫排查 。
請全體市民和來(返)婁人員主動落實和配合以上防疫要求 。對故意隱瞞、不按要求報備或拒不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等造成疫情傳播的 , 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婁底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日
【4月1日婁底市疾控中心發布疫情防控提醒】原文鏈接>>>婁底市疾控中心發布疫情防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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