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房屋租賃合同電子版 天津鏈家房屋租賃合同協議( 三 )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
3、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
5、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
6、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
7、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8、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9、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
10、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
1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
12、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五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需通過法律賠償違約金 。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度;(2)電表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具有同等效力 。
第二十二條: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隨合同一起簽訂 。
第二十三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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