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辦理指南 北京單位社保欠費補繳手續


附辦理指南 北京單位社保欠費補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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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單位社保欠費補繳辦理指南(以海淀區為例 , 僅供參考,詳細請咨詢相關社保中心)
一、受理范圍:
在海淀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 。
二、單位操作步驟
(一)2011年7月(含)后發生欠費的單位月報補繳,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
1、單位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點擊“職工單位申報”模塊中的“登錄”,跳轉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網上申報系統;
2、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單位月報補繳”模塊查詢單位需補繳月份 , 點擊“月報補繳申報確認”;
3、網上申報月報補繳提交成功后,參保單位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及時完成繳費,不需要再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
(二)2011年7月前社會保險費還欠,單位通過社保經辦業務崗辦理:
1、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社保登記證》(原件)、公章到社保中心(南區)或分中心辦理手續;
2、單位在社保系統中打印的還款表上加蓋公章;
3、單位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及時完成繳費 。
三、單位提交材料
已使用統一信用代碼辦理社保業務的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副本;仍使用社保登記證號辦理社保業務的單位攜帶社保登記證(原件) 。
四、辦理崗位及辦理時限
1、辦理崗位:社保中心(南區)或分中心;
2、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
五、注意事項
【附辦理指南 北京單位社保欠費補繳手續】1、自2021年3月1日起,2011年7月(含)以后發生欠費的單位月報補繳現場不再受理 。
2、網上申報辦理時間:每月4日至25日 , 每日6:00-17:00;
窗口辦理時間:每月1日至25日的工作日;
繳費時間: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至25日(節假日不順延);
銀行發起批量扣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況,稅務部門可能對扣款日進行微調,請及時關注稅務、人社和醫保部門的官方網站及公眾號 。
3、2011年7月前三險還欠業務 , 單位到社保經辦業務崗辦理,打印或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費欠繳單位還款表》(表十),加蓋單位公章,不加收滯納金 。
4、2011年7月前生育和醫療還欠業務,單位到社保經辦業務崗辦理 , 無需填寫表格,不加收滯納金 。
5、2011年7月(含)以后發生欠費的單位月報補繳業務,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 , 無需提供材料,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
6、還欠業務辦理后,應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及時完成繳費 。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需申請撤銷失效后再次辦理補繳,滯納金重新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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