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四 )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網友問題2: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2014 下班買菜出意外按工傷算,最高人民法院20日發布司法解釋,明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工傷的四種情形 。根據規定,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 。

“什么是合理時間?這個合理時間可以說比較寬泛,用我們的話來講就是應當具有正當性 ?!弊罡呷嗣穹ㄔ盒姓徟型ネラL趙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個時間區域,可能早一點,可能晚一點,比如下了班以后,還要加一會兒班,或者是等交通的時段過了之后再回家,這些都屬于合理時間 。

那么如果下班后,由于工地收尾完工了,老板請工友車飯,并且當事人中途就下桌了,在回家的路上發生意外,那這算不算工傷的范圍???
當事人發生意外由第三方造成 。

專家幫你解答:1.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場買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順路,可以認定為合理的下班路線 。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是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是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

3.但是,下班買菜發生意外是否認定工傷,還應該看該事故是否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該事故不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該職工本人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則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之規定,認定該職工的受傷為因工受傷!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網友問題3: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時限認定是多長時間,你好,朋友在下班途中,遇車禍身亡,交通肇事逃逸,對方全責 ?,F正申請工傷,下班時間為6點、平?;丶視r間1個小時20分鐘左右 。發生車禍警方推測時間為7點20.但是車禍現場離家里還有一段距離,出事地點為下班回家必經路線 。工傷認定中下班途中出車禍,但是出事時間要比平?;丶視r要長一些 。如上所說平時回家1個多小,但是出事時已經超出了一個多小時 。但卻實是下班途中必經路線出的事,法律上規定確認工傷時間上有沒有彈性時常,如果有這種規定,超出多長時間是法律認可的范圍 。是否能確認工傷 。請律師予以解答 。謝謝好心人 。

專家幫你解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對這里的“上下班途中”應當從有利于保障工傷事故受害者的立場出發,作出全面、正確的理解 ?!吧舷掳嗤局小?,原則上是指職工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合理路徑之中 。根據日常生活的實際情況,職工上下班的路徑并非固定的、一成不變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種選擇,用人單位無權對此加以限制 。只要在職工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處和工作單位之間的合理路徑之中,都屬于“上下班途中” 。至于該路徑是否最近,不影響對“上下班途中”的認定 。職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被行政機關依法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以事故發生的地點不在其確定的職工上下班的路線上為由,請求撤銷行政機關作出的工傷認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所以你的情況應該屬于上下班途中 。
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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