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三 )



綜上,在實踐中正確理解上下班途中對工傷認定工作至關重要,也是處理是否為工傷問題的一個關鍵 。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有哪些步驟

最新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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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們好!我是孕婦,現在請病假在家養胎,但單位三天兩頭地讓我去單位完成營銷任務,我想問一下如果在請假期間,但我卻因為要完成單位的任務出了意外,如果受傷了該怎么辦?算不算工傷?謝謝!


黃新發(杭州市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委員會主任、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新發):

首先需要解答的是,如果職工受傷了該怎么辦,不論是因何種原因遭受傷害的,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采取相應的措施:

第一步: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或報警,這樣做不僅是方便讓其他人施救,更重要的是為了鎖定受傷害的原因 。

第二步:積極救治 。

因救治產生的醫療費,應當由單位墊付 。如果單位不愿意墊付,職工自行墊付后應當妥善保管好醫療費票據、病歷本及住院治療的資料 。

第三步:確認自己與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勞動關系 。

如果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簽訂過,但自己手上沒有勞動合同的),則應當進行勞動關系的確認取證,包括向單位要勞動合同、單位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明(單位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等的簽字)和單位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口頭確認勞動關系(實在不行,同事口頭確認勞動關系)的錄音等手段 。

第四步:要求單位進行工傷認定,只有被認定為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

第五步:勞動能力鑒定 。

如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

第六步:主張工傷待遇 。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確定后(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治愈后),職工即可向單位主張工傷待遇 。單位不愿意承擔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再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算不算工傷?休假期間完成單位的任務屬于因工外出,因此如果你受傷,屬于工傷 。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專家幫你解答
最新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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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網友問題1:關于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晚上加班上班途中,騎自行車與自行車相撞,造成左骨髕骨韌帶撕裂、骨折,醫藥費工計2萬余元,交警判定對方付主要責任,由于與公司只是臨時工關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更無保險,請問各位專業人士,此事公司是否該進行工傷賠付,我們又必須準備哪些材料?走什么途徑?
專家幫你解答: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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