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岸幼升小各小學招生對象 2020年南岸區小學招生


2022南岸幼升小各小學招生對象 2020年南岸區小學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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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讀所屬轄區公辦學校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由區教委統籌劃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和小學劃定對口初中學校,確保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 。
錄取類別: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含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一方戶籍且父母一方擁有房屋產權的情況) 。
②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從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隨父母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戶籍所掛靠房產屬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無產權房,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于學校招生區域內 。
③適齡兒童、少年僅戶籍在南岸,但不符合“三對口”原則(如:空掛戶口、集體戶口)等情況,由區教委統籌協調安排其就讀戶籍地周邊有剩余學位的學校 。
⒉.公租房項目業主子女入學 。凡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配住公租房項目的監護人子女,將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
錄取類別:
①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市內其它區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③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市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3.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各校按照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辦法,結合實際合理設置積分條件,保障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有書可讀 。
南岸區空余學位較多學校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本區穩定職業和穩定住所(簡稱“兩穩定”)進行量化積分,按照累計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具體辦法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暫行辦法》(南教辦〔 2015 ]39號)文件執行) 。
錄取類別:
【2022南岸幼升小各小學招生對象 2020年南岸區小學招生】凡申請就讀我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一年級和七年級的非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工作,且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住房(含自購房或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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