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核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的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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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員考核規定是什么?公務員考核規定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 。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4個等次 。
《公務員考核規定》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總結述職 。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年度目標任務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在一定范圍內述職,突出重點、簡明扼要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表;
(二)民主測評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根據需要,可以對其他公務員進行民主測評;
(三)了解核實 。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調研、服務對象評議等方式了解核實公務員有關情況 。根據需要,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四)審核評鑒 。主管領導對公務員表現以及有關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有針對性地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五)確定等次 。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 。對優秀等次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己私Y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 。

公務員考核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的適用對象?

文章插圖
2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的適用對象?】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正確評價國家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為公務員的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提供依據,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考核國家公務員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 。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第三條 國家公務員的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表現 。
能,是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
勤,是指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的表現 。
績,是指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益的貢獻 。第四條 考核標準以國家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 。第五條 國家公務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
稱職: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
不稱職: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第六條 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要嚴格堅持標準,符合實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掌握在本部門國家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以內,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 *** 和程序第七條 對國家公務員考核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瑣 。第八條 考核國家公務員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必要時,部門負責人可以授權同級副職負責考核 。第九條 對國家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人如實填寫工作記錄;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第十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 。
(二)主管領導人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
(三)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對主管領導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 。
(四)部門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 。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
考核擔任國務院各工作部門司局級以上領導職務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工作部門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必要時,可以進行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 。第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申請復核,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國家公務員本人 。其中,如復核結果仍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對復核意見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第四章 考核結果的使用第十二條 國家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晉職、晉級和普升工資的資格,并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 。具體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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