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的概念是什么 營銷四大概念的正本清源?

我們需要正本清源的觀念和術語和概念有:
第一,需要和需求很多人都說,消費者的“需求”是滿足不了、滿足不盡的 。錯!消費者的“需要”才滿足不了,更滿足不盡 。因為消費者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iPhone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喬布斯創造出iPhone之前,消費者知道他需要一部iPhone嗎?當然不知道 。但消費者有這個“需求”嗎?當然有!不要說“無法超出客戶的期望,客戶的期望是無窮無盡的”這樣的陳詞濫調了 。筆者告訴你:消費者的“需求”是可以滿足的,也是可以超出客戶的需求和期望的 。不信,你去問問喬布斯和他的iPhone!
第二,競爭思維和用戶思維

營銷的概念是什么 營銷四大概念的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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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個話題,只是純學術和實踐的探討,不存在其他 。
但提到這個話題,就必須得提到“定位” 。實際上,筆者個人非常反對將“定位”神化和絕對化,如一個“定位”成就了加多寶一年數百億元的銷售額,等等,筆者覺得太武斷、太絕對了,在這里不展開討論了 。
但定位理論既然是一個理論,必然有過人之處,能夠解釋一些現象 。有人認為定位就是競爭思維,將之與用戶思維對立起來加以批判,其實這也是不對的 。
定位理論不用研究用戶嗎?不用洞察消費者嗎?當然需要了 。說定位只是競爭思維就有失偏頗了,如果一個理論是從用戶出發,同時又有競爭戰略的考量,不更好嗎?按照某些人的觀點,定位是競爭思維,那么,互聯網思維中的用戶思維豈不是忽略了競爭?忽略競爭的用戶思維的結局是什么?就是戰略的迷失!這里也不展開了,建議大家去看看大前研一《巨人的觀點》一書 。
競爭思維也好,用戶思維也罷,都是無法忽略的,萬不可割裂和絕對化 。其實,營銷的4P也不僅僅是從企業角度闡釋問題,也是基于戰略和用戶的,只是很多人不懂營銷,只會嘩眾取寵、搞旁門左道而已 。
第三,賣點和買點對前面說到的“第一”和“第二”,大家模棱兩可和認知混亂還勉強可以理解,但“賣點”要過渡到“買點”就顯得幼稚和可笑了 。筆者不知道有此說法的人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如果是純互聯網的某些自認為是、了不得的“大咖”也就算了,畢竟他們沒有經歷過完整的傳統營銷,只會從字面來認識和理解“賣點” 。他們認為:賣點,就是企業按照自己的意愿提煉出來的銷售理由 。筆者解釋的對不?
你說對?筆者要說:錯!
如果是從業多年的傳統營銷人員,還是這么幼稚地認為“賣點”要過渡到“買點”,說明他多年的營銷白做了 。
筆者又來科普一下產品的基礎知識 。
什么叫賣點?
賣點又叫獨特的銷售主張,英文縮寫:USP 。提煉賣點主要原則有三個:
一,向消費者陳述一個主張,購買此產品會得到某種具體的好處;
二,必須是獨特的,是競爭者沒有提出或者不能提出的;
三,強有力地打動消費者,吸引新的顧客使用(嘗試)產品 。
仔細看看,賣點的提煉就沒有研究消費者嗎?哪一條不是從消費者出發的!我們還需要“買點”嗎?簡直就是混淆視聽和誤導,徹底的偽命題 。
當然,在移動互聯時代,產品的賣點提煉要有一些變化 。筆者提出了《移動互聯時代產品賣點提煉的4個要點》,之前已經有專文論述,或請參見本人即將出版的新書《移動互聯時代的品牌營銷策略》 。
詳細的互聯網營銷,請加入本人課程專欄:第四,4P和4C
營銷的概念是什么 營銷四大概念的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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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的提出,可能是營銷學上迄今為止最大的觀念混亂,沒有之一 。
“4C理論”的提出大概快有20年時間了,但你看,除了混淆視聽外,還有什么貢獻嗎?基本沒有 。提出這個“理論”的人,對營銷一定是不了解的,或者知之皮毛;而相信這個“理論”的人,筆者敢肯定,一輩子也搞不懂營銷是怎么一回事 。
【營銷的概念是什么 營銷四大概念的正本清源?】我們一個個要素來看4C的誤導和混淆 。
先看:產品——顧客
上述觀點,一看就沒好好讀書,呵呵 。營銷的教科書上不是寫了嘛,消費者不是跟你買鉆頭,消費者要買墻上的那個“洞”,這不是顧客視角是什么?簡直不可理喻了!
產品的設計、包裝、形象,哪一個不用研究消費者、不是從顧客角度出發的?另外,產品組合、業務結構、賣點等都是從客戶角度進行設計組合的,怎么會出現“產品”需要轉移到“顧客”的情況呢?反之,移動互聯時代說要重視產品(實際上,傳統營銷組合第一個要素就是產品),難道就是忽略用戶的?簡直荒謬之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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