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英才申報指南 2022年第一批(南通江海英才計劃2020)( 二 )


(3)團隊領軍人才為國家級人才,符合江蘇省“雙創團隊”領軍人才條件 。
2.創新類團隊
(1)創新團隊需3名成員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核心成員為全職人員,其他非全職人員引進,要取得原單位人事部門同意 。團隊須至少配有1名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2)團隊領軍人才為國家級人才,符合江蘇省“雙創團隊”領軍人才條件 。
以上申報人才及團隊成員獲得過江蘇省其他地方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不得申報“海安英才”計劃 。
二、申報及遴選程序
1.組織申報 。各區鎮受理本轄區符合條件對象的申報,經鎮人民政府或開發區、高新區、濱海新區管委會審核蓋章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統一報送至海安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一站式”服務窗口 。
2.資格審核 。市人社局負責受理申報材料,并會同市委人才辦、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引進人才的區鎮(園區)進行資格審核 。
3.現場核查及基本條件評價 。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才項目,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委人才辦、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以及紀委監委集中進行現場核查 。
4.專家評審 。市科技局邀請相關行業以及創投機構的專家,組成綜合評審組,對人才項目從團隊實力、科技含量、項目可行性、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評估打分 。
5.審批確定資助金額 。根據專家綜合評審得分,并結合基本條件評價得分,確定最終總分值,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后,提出資助金額建議,由市委人才辦、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擬文報市政府審批確定 。
6.公示及發文公布 。對審批確定的人才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公布 。
三、資金撥付及管理
項目資助經費由市財政與落戶區鎮(園區)財政各承擔50% 。資助經費原則上分3年撥付,比例為5:3:2,第一年資助資金由市財政撥付,第二年、第三年資助資金由區鎮(園區)撥付 。
資助資金用于購買設備和固定資產 。受資助的企業須在海安開設一般存款賬戶,資助資金由落戶區鎮(園區)和企業共同管理,預留企業和落戶區鎮(園區)銀行印鑒 。創業場所由落戶區鎮(園區)負責 。
人才所在企業應與區鎮(園區)簽訂資金資助協議書 。落戶區鎮(園區)根據企業購買設備和固定資產投入需要審核撥付 。市委人才辦會同市財政局、審計局對人才項目進度及成效、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檢查情況作為撥付下一期資助資金的重要依據 。對擅自改變項目內容、降低標準、進度緩慢或無明顯效果的項目,將根據情況相應調整資助額度或終止資助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追繳全部資助資金,并追究相關責任 。
四、申報材料要求
分為申報書、創新創業計劃書和附件材料三部分,相關要求見附件 。
申報書打印填好后與其它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合訂成冊,一式兩份 。同時報送匯總表1份,并將電子文檔報送至指定郵箱 。報送地址:海安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G145窗口(海安市長江中路108號),聯系人:徐馨,電話:81850023,報送郵箱:rsj88810211@126.com 。
【拓展】
南通本科生綜合補貼申報對象及條件
【南通海安英才申報指南 2022年第一批(南通江海英才計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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