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什么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什么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文章插圖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什么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文章插圖
(二)所使用的船只、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 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什么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犯前兩款罪,對被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