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存款和退休金的父親要生活費,還在還房貸的女兒能拒絕嗎?

2022年09月28日 19:45:02時事10投稿:澎湃新聞_原題為:有存款和退休金的父親要生活費 , 還在還房貸的女兒能拒絕嗎?
“飲水思源是常理 , 人生百善孝為先 ?!痹诰啪胖仃柟潄砼R之際 , 北京房山法院的法官依據民法典 , 總結梳理四起贍養糾紛典型案件 , 以期告誡作為子女依法承擔應盡的贍養義務 , 也提醒老年人在遇到拒絕贍養的子女時 , 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 ,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有經濟來源的老人 子女仍應承擔贍養義務
獨生女小郭與父親老郭關系不和 。老郭的妻子去世后 , 老郭更是極少與女兒聯系 , 小郭甚至因矛盾將父親微信拉黑 。2021年老郭突發腦梗 , 至今沒有好轉 。老郭認為小郭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 , 而現在自己年老多病 , 需要小郭的照顧 。于是 , 老郭將女兒起訴至法院要求小郭承擔基本生活費 。
小郭認為父親老郭尚未達到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條件 。小郭認為父親老郭每月有退休工資4000元 , 另有存款110萬元 , 父親名下有一輛轎車已經出租 , 每年還有幾萬元租金收入 。小郭認為自己每月收入7000元 , 丈夫收入不穩定 , 每月還要還8000多元房貸 。父親老郭有經濟來源 , 自身經濟能力無法承擔贍養費 。
法官認為 , 雖然老人有經濟來源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 但并不代表贍養義務因此而免除 。如果父母患病或其他理由導致生活困難 , 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 支付贍養費的 , 子女不得以此為由抗辯 , 仍需履行贍養義務 。
本案中 , 老郭因病喪失勞動能力 , 小郭理應履行贍養義務 。雖然老郭自身具備一定經濟基礎 , 子女不得以此為由抗辯 , 法院根據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 結合實際情況以及被贍養人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 , 酌情確定老郭贍養費額度 。
撫養繼子女的繼父母 有權主張贍養義務
在小明12歲的時候 , 其母親高女士與老張再婚 , 婚后小明與繼父共同生活 。后來老張和高女士感情不和 , 經法院調解離婚 ?,F老張年事已高 , 無法保證最基本的生活 。老張主張繼子小明現在已成人 , 并參加工作 , 在小明需要撫養時 , 自己給予他最大的關愛和養護 , 現自己因病無生活來源 , 小明應承擔贍養義務 , 故訴至法院 。
【有存款和退休金的父親要生活費,還在還房貸的女兒能拒絕嗎?】
小明認為其與老張之間沒有血緣關系 , 不同意支付贍養費 。小明承認與老張在一起生活 , 但是小明認為他沒有花老張的錢 , 而且當年老張和自己母親再婚不到兩年就不上班了 , 自己的花銷都是母親負責 。
法官認為 ,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雖不存在血緣關系 , 但繼父母對子女履行了撫養教育的義務 , 他們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無異 , 繼子女理應對繼父母承擔贍養義務 。
本案中 , 小明的母親與老張結婚時小明未成年 , 小明和繼父共同生活了9年 , 直至母親與老張離婚 。老張曾給予小明生活、教育上的照料 , 雙方形成法律上的撫養關系 ?,F老張身患殘疾 , 生活困難 , 小明已成年 , 老張要求小明每月給付贍養費的訴訟請求 , 于法有據 , 法院應予以支持 。
協商確定的贍養費標準 可隨社會發展而變化
老胡是小胡的父親 , 2015年因為贍養糾紛問題 , 老胡將小胡起訴至法院 , 法院調解約定:小胡每月給付老胡300元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 , 小胡給付老胡的贍養費不足以支付老胡的生活所需 。2022年 , 老胡又起訴至法院 , 請求法院判決小胡每月給付自己500元贍養費 。
小胡認為自己經濟承擔能力有限 , 自己工資不高 , 還有孩子需要撫養 。小胡主張 , 父親在公園做清潔維護 , 有一定收入 , 并且村里每個月給老胡幾百元的補助 , 老胡可以養自己 , 而且贍養糾紛已經經法院調解 , 小胡認為每月300元贍養費不應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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