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溪看著鏡中的自己打一個字 自己打一個字( 三 )


很多人把這場新品失敗的鍋甩給了市場調研 。但我覺得,失敗的原因不在此,而是市場調研后可口可樂采取的市場策略,停掉老品賣新品,這種孤注一擲的行為,在已經有了眾多消費者擁護的產品上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
幸運的是,老可樂的下架對消費者影響很大,迫于輿論壓力,新老品共存銷售 。如果消費者對你產品的感知不痛不癢,又怎會關心產品背后企業的生存狀況呢?隔靴搔癢在激烈的商戰中無法立足 。
判斷一個產品的好壞,絕不是看短期銷量,而是要看有多少人能記住這個產品,新消費就是一個負面案例 。
很多人說現在的競爭很激烈,消費需求都被滿足了,可是每一段時間就會有幾個弄潮兒出現,啪啪的打行業大佬的臉,原來xxxx也可以這樣做 。新消費就是一個正面案例 。品類升級的需求洞察,需要市場調研來支撐 。市場調研的 ***,各大公司和百度上有很多框架,照著框架填內容,可以得到邏輯很清晰,內容很完整的訪談大綱 。
總結調研記錄,發現共性問題,理解痛點需求,組織研發生產,制定營銷策略,這一切看似合理的流程,可最終結果卻是不一樣的 。不同企業在“理解痛點需求”這一步就產生了不同的方向,導致后續所有動作也都不一樣 。(有人看我的插圖,覺得我畫畫水平很一般,有人就會覺得很抽樣,頗有藝術家的潛質)
在品類升級下,理解消費者需求,并不是難事,每個人都有透過表象看本質的能力,唯一的差別就是看表象的方向和深度的不同,一縱一橫,盡顯個人天賦和底蘊,這一點任何人都教不了 。表象看的淺一點,依然可以生產出讓消費者買單的商品,但消費者的價值感知就很小,產品競爭力也就很弱 。表象看的深一點,消費者的感知價值就很大,產品的競爭力也就更強 。
從0-1的品類創造:《喬布斯傳》提到過一個事情:喬布斯從來不做用戶調研 。他說如果亨利·福特在發明汽車之前去做市場調研,他得到的答案一定是消費者希望得到一輛更快的馬車 。
很多人討論這件事的時候,都說喬布斯錯了,因為消費者的真實需求不是一輛更快的馬車,而是更快的方式 。
1886年之一輛汽車生產,至今136年,汽車的速度確實越來越快,也越來越精致,但也只是形態和配件上的變化,而不是馬車到汽車這種形式上翻天覆地的變化 。
如果消費者真的是這種思維思考問題,請問:相對于汽車,更快的方式是什么?你肯定會說是高鐵?飛機?假如,沒有高鐵,沒有飛機,汽車的速度是現在最快的,同樣的問題再問一遍:相對于汽車,更快的方式是什么?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是回答不出來的,因為這個答案在他腦子里壓根就沒有概念,更好的回答是“更快的汽車”,能說出這個答案的也寥寥無幾 。
對于當時的社會環境,你問普羅大眾“比馬車更快的方式是什么”,更好的回答必然是“更快的馬車”,因為消費者只知道他想要“更快的馬車”,不知道什么是“更快的馬車” 。
喬布斯就創新問題發表過態度,他說,“創新就是把各種事物整合到一起 。有創意的人總能看出各種事物之間的聯系,再整合成新的東西 。這就是創新”而后面這句話也同樣重要“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這是我們首先需要清楚的 。
而用正確的標準來判斷大眾是否也想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這才是我們要擅長做的 。這才是公司花錢請我們做的工作 。這與流行文化無關,與愚弄大眾也無關 ?!?br /> 品類創造,你無須問消費者是否需要這個產品,你問他“你需不需要一輛更快的馬車?”他心里肯定是想要的 。但是,在“想要”和“能要”之間,需要一個喬布斯所說的正確標準來判斷:
能否取代舊品或為消費者生活帶來極大的改善;是否易于消費者理解,操作是否簡單;價格能否被消費者承受 。三個標準缺一不可,否則你的創新就沒有任何商業價值 。
同樣,品類升級,也需要滿足這三個標準 。
大多數人會認為是亨利福特發明了汽車,其實發明汽車的是卡爾本茨,但亨利福特是讓普通人都能開上汽車的那個人,這個誤解其實是對亨利福特的贊美 。
1908年,福特T型車正式上市,那個時代汽車價格高達4000美元,福特的T型車僅僅850美元,當時美國民眾的工資一年也就800美元左右,T型車的出現,讓普通民眾圓了可以開上車的夢想,上市就遭到了瘋搶 。
T型車的訂單爆了,可工廠的產能供不上 。福特受一篇肉類包裝生產線報告的啟發,一項革命性的生產技術—生產線就誕生了,每一位工人固定在一個位置,負責一件工作,能使一項工序轉到另一項工序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