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無錫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
(二)負責全市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
(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 。
(四)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征收的各項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項地方稅、基金和專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規范稅務代理行為 。
(五)負責全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
(六)監督檢查各納稅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 。
(七)負責全市國稅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
(八)圍繞無錫經濟發展戰略,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控和監督職能,努力為發展市場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服務 。
(九)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方針政策情況 。

(十)管理全市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各轄市(區)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干部,負責各級國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
(十一)負責稅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
(十三)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
(十四)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
(十五)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咨詢 。
(十六)承辦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無錫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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