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個人聘任協議書范文( 二 )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
甲方 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2 0___年__月__日
崗位個人聘任協議書范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合同到期續簽,須提前兩個星期 。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按甲方敬老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養老院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 柒佰 元(小寫:700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 貳 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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