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正規版本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五 )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
4、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總房款的3‰向買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過戶手續 。若因此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總房款、裝修費用及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
5、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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