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風險評估應該如何做?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響應風險評估(響應風險評估應該做什么?)
【反應風險評估應該如何做? 反應安全風險評估】2017年以來,隨著《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指導意見》(安監發〔2017〕1號)的發布,我國精細化工行業安全監管日趨嚴格,要求企業對過程風險的認知從過去的定性分析模式轉變為定量評價模式 。根據指南的要求,精細化學反應風險評估與以往各種風險分析方法最大的區別在于突出了對實驗數據的需求 。整個評估過程以實驗和計算為基礎,從物質和反應兩個最重要的角度設計了相對標準化的實驗程序 。然后通過動態計算得到所需參數,最后根據各參數的大小和相對順序實現評估分類 。

01貫徹“精細治理思維”導向是貫徹“精細治理思維”的重要實踐 。從近年來的行業發展來看,這一意見對我國精細化工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指導意見中提出的評價指南來自于國內外相關科研機構的研究 。過去主要用于學術交流和少數新技術的研發,一般生產企業并不知曉 。在當地安全監管機構的指導推動下,很多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開始積極學習相關知識,使得過去相對“小眾”的知識變得越來越普及,大家的化學安全和反應安全意識水平明顯提高,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整個行業的安全技術水平 。
02應對風險評估還存在一些不足,但實事求是地講,我們也必須承認,當前應對風險評估還存在一些不足 。在評估階段,雖然指南提出了評估所需的參數,但參數的實驗方法、實驗設備、測試條件和數據處理方法對關鍵指標的測試結果影響較大,一些關鍵階段的實驗和計算需要專業人員進行科學判斷和選擇,對評估機構的技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部分企業存在應對心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低價委托技術能力不足的第三方評估機構,使得評估報告質量低下,未能真正實現通過評估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目標 。此外,在前期工作中,大多數企業只對工藝的反應環節進行評價,沒有涉及分離、后處理等相關流程,因此對工藝風險的識別不足 。
03深化企業應對安全風險評估
因此,在《國家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我國進一步強調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要求現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在2021年底前完成產品生產全過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根據《加強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指導意見》,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品進行熱穩定性試驗和蒸餾 。
04反應風險評估進入新階段

根據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我們可以發現反應風險評估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2021年必須完成上述硝化、氯化等工藝的全過程評估,全過程評估的基礎仍然是指導,說明這項工作是我們過去幾年反應風險評估的延續和深化,而不是實施另一種全新的評估方法 。精細化學反應風險評估主要針對材料和反應過程的熱風險,這一思路仍應是當前工作的重點 。因此,在接下來的全過程評估中,企業應在分析反應環節風險的基礎上,對各物料進行全過程可能的危險場景進行分析,并基于實驗和計算提出安全控制條件 。隨著國家對重點企業技術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筆者也建議有條件的大型企業應盡快加強R&D能力建設,組建能夠獨立開展應對風險評估的技術團隊 。
05要跳出思維方式應付檢查 。
基于現狀,大部分企業仍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完成下一步應對風險評估工作,這就要求企業跳出應付檢查的思維方式,優先選擇技術實力較強的評估機構 。各地監管機構也要加強對反應風險評估報告的檢查和抽查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依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立精細化的化學反應風險數據庫,實現過程風險的自動分析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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